阜阳慧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Fuyang Hui J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服务项目
新闻公示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追求完美 ·
勇于超越
“做最先进的环保专家“
环保,全称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
新闻详情
News information
这项研究是由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田纳西大学和美国海军研究实验室
环保头条
政策法规
行业动态
公示文件
4
安徽实行说情干预报告登记备案制度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潘骞
|
发布时间:
2021-05-08
|
111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 营造公正廉洁执法环境
中国环境报记者潘骞合肥报道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说情干预生态环境执法登记备案规定(试行)》近日印发。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规定旨在进一步,防止说情干预生态环境执法情况的发生,营造公正廉洁的执法环境,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规定》明确,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说情干预正在查处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案人员应及时上传或报告案件调查、处理、处罚等情况。
对说情干预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案人员应一律拒绝,并进行登记备案。说情干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在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调查、处理、处罚等过程, 进行说情的;二是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查处。
对说情干预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案人员,应如实、及时填写《登记备案表》,登记说情干预人、时间和说情干预事项等信息,报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后,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驻厅纪检监察组或厅机关纪委备案。
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案人员要将说情干预报告登记备案规定作为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执行。对利用登记备案诬陷他人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同时,《规定》强调严格执行保密相关制度,对报告人及报告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不得对报告人进行打击报复。
上一篇:
生态环境部党组召开会......
下一篇:
新行政处罚法对环境执......